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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80,805.61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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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缮工程 | 承包范围:总价包干 工程周期: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2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217.92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1 | 项 | 79,587.69 |
工程要求:
1. 承包工期:本项目从签订合同后3日内必须开始进场,整个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如有超期,每超期1日扣除合同金额的2‰工程款),投标人应充分评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项目签完合同必须严格保证工期。
2. 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现场。
3. 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
4. 由于乙方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5日内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5.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1)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和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材料进场前经甲方验收,材料外形颜色使用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凡隐蔽工程,乙方先自检后经甲方复检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确定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本项目履约保证期限2年。经第三方结算审核确认后中标人缴纳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号或提供银行保函。竣工验收:乙方在甲方验收前,先进行自检验收。凡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修缮。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修缮。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缮,修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 其他要求:甲方不提供工人食宿,施工用水用电,乙方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电表,费用由乙方解决。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7. 施工管理规定如下:施工时间段如有噪音影响等不得影响教学活动、不得发生周边村民投诉的情况,否则发现一次扣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00元并立即整改;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如出现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乱堆乱放现象,发现一次扣除安全防护措施费500元。如不继续整改,学校安排清理,相关费用从本项目工程款扣减;做好现有资产成品保护措施,如有资产损坏,按照原价赔偿。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登记工作,办理好出入登记卡,乙方要确保所有施工人员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要求,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结算方式
本项目总价包干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必须7天内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给采购人送审,采购人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并按合同规定报账。
付款方式
1. 具备开工条件并有开工报告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预付款。
2.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款的80%。
3. 结算经第三方审核确认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支付至第三方审核结算款的100%。
4. 项目验收2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报价
投标人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投标报价的详细计算稿,要求EXCEL、PDF或易达等工程预算专业软件计算报价表一份,上传的计算稿要和投标文件一致对应,否则实质性审核不予通过;并且投标的企业资质要符合建筑工程专业要求。
(五)竞价公告时间:**** 17:03:13 ~ **** 23:59:59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 17:03:13 ~ **** 23:59:59
(七)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八)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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