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
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
一、征集区域
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征集时间
****-9月26日
三、征集方式
1.线上申报:发送经单位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附件2)、宗地红线图、宗地权属证明等电子资料(pdf版本)至 ****@163.com。
2.现场申报:书面提交经单位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宗地红线图、宗地权属证明等纸质资料(一份)至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529室。
3.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钟倩 ****
附件:1.《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 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2. 《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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