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瑞德莱斯家居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
债权总额:5521.52万元(利息金额以最终实际处置时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沈阳瑞德莱斯家居有限公司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受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521.52万元,其中剩余受托本金为人民币2809.07万元,截至基准日****利息为人民币2712.45万元(利息金额以最终实际处置时计算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沈阳普汇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号,建筑面积5667.04平方米)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保证人为沈阳极致家居有限公司、沈阳安娜茜珠宝有限公司、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雅新家具经销店、田晓莹、田新。该债权已诉讼执行。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瑞德莱斯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住所为沈阳市****
保证人概况
(1)沈阳安娜茜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注册地址为沈阳市****
(2)沈阳极致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住所为沈阳市****
(3)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雅新家具经销店成立于****,经营场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西端一楼9号,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陈静文,经营范围为家具零售,企业目前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4)田晓莹,女,汉族,1962年出生,地址:沈阳市铁西区。
(5)田新,男,汉族,1971年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沈阳普汇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号,建筑面积5667.04平方米)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于****,有效期限为7个工作日。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公开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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