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18.3219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5.4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 ~ ****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5)3217-01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标的一 | ||
是否国资 | 国资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资产描述 | (2025)3217-01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标的一 |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标的名称 | (2025)3217-01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标的一 | ||
标的所在地区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数量 | 1 |
现场查勘安排 |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9.12 -2025.9.28(9时止)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9.23 -2025.9.2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18.3219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转让方、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后,通知买受人将剩余货款由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由于买受人原因影响合同进度的,相应款项逾期不交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20%收取。买受人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处置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原路无利息退至买受人账户。 3、买受人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报废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报废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等,否则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买受人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物、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转让。整体打包出售不检斤,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竞买人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 2、由于买受人须满足转让方现场清运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标的的清运效率可能较低,请竞买人谨慎考量清运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同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未来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项目,转让方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物均已报废,清运过程中必须对转让方要求拆解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拍卖人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物拆解和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拆解、清运及场地清理期间,需遵守转让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3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 5、竞买人获得《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先向拍卖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买受人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报废资产转让合同》,买受人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同时还须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竞买保证金等处罚。 6、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转让方、买受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后,通知买受人将剩余货款由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由于买受人原因影响合同进度的,相应款项逾期不交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20%收取。买受人在接到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处置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原路无利息退至买受人账户。 7、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买受人必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完成60天内,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相关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或延期清运作业的,买受人应按转让方报废资产产生单位要求无条件暂停或延期,工期按转让方报废资产产生单位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8、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拆解、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在转让标的物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非转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扣罚1%比例的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转让方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报废物资处置完毕验收确认单》,完成后续相关流程。转让方有权对未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9、买受人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10、买受人须严格遵守《报废资产转让合同》等约定,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 11、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2、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严禁夹带非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资产出厂。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负责对残留在转让标的中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收集,并负责清运到转让方指定地点,清理收集及清运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13、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4、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5.9.12 -2025.9.26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9.12 -2025.9.28(9时止)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9.23 -2025.9.24 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9.12-2025.9.26(16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5.9.28 上午9:00 开始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内容,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s:****。 2、竞买人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竞买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5.4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国有资产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