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协调,点击登录查看拟对《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5—2030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规范,对《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5—2030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主要工作包括:
(一)技术路线确定与基础调研
1. 梳理龙门县畜禽养殖现状(存栏/出栏规模、养殖模式、粪污处理设施现状)、土地利用、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2. 开展现场踏勘,重点核查核心养殖区****
3. 与点击登录查看、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沟通,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环保问题(如粪污消纳、土地承载能力)及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并确定技术路线。
(二)环境现状调研与监测
1. 资料收集: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数据;
2. 监测方案制定:针对规划养殖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地表水覆盖白沙河水库、天堂山水库周边支流,地下水覆盖养殖场地层,环境空气重点监测恶臭污染物NH3、H2S),委托自有CMA检测中心开展现场采样与数据分析;
3. 现状评价:整合监测数据与历史资料,明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如部分农用地土壤氮磷累积风险)。
(三)环评报告编制与汇报。
编制《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5—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环境影响分析依据:明确法规、政策、技术导则及规划文件;
2. 环境现状评价:系统分析水、气、土、声、生态环境现状,验证规划布局与禁养区的符合性;
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2030年养殖规模下,粪污(COD、氨氮、总磷)、恶臭、养殖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核算区域环境承载力(如土地消纳粪污能力);
4.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种养结合(粪污还田利用)、污染治理(规模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生态保护(禁养区管控)、风险应急(疫病防控+废水泄漏应对)等措施;
5. 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汇报,负责环保部分内容讲解。
(四)评审配合与报告完善
1. 配合惠州市****
2. 按评审意见、部门反馈修改完善环评报告,形成终期成果;
3. 协助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技术评审,上报最终成果并确保符合审批要求。
二、服务期限及预算
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预算人民币16万元。
三、质量要求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和主管部门的审查。
四、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资质),且评价范围应包含“农林水利”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注:若已取消资质要求,可改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持过类似规划环评或大型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的经验;
(五)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备承担过1个县级以上规划环评或2个大型畜禽养殖类项目环评的业绩;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遴选承担单位原则
由我局组织专家采取权重赋分方式选定,权重包含:基本条件、业绩、技术团队力量、服务内容、报价等。
六、报名时间
参与遴选的单位将法人证书、资质、实施方案、业绩材料、报价函等材料一式三份于****17点前报点击登录查看畜牧兽医渔业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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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龙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