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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与“身边增绿”试点活动申报指南招标公告(原标题:新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与“身边增绿”试点活动申报指南)

湖南永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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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
名称: 新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与“身边增绿”试点活动申报指南
文号 :
新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与“身边增绿”试点活动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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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市****

一、建设任务

新田县****

二、基本原则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计划、择优、绩效的原则,由实施主体自愿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补助对象

自愿承担造林、森林质量提升或“身边增绿”试点活动任务,并承诺对项目区连续抚育三年的各类营造林主体。

不支持申报的情形包括:天然林和公益林不得纳入人工造林(更新)补助范围;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天然林、未成林造林地、短轮伐期用材林不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范围;同一地块近五年(2021–2025年)已享受中央或省级林业奖补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

造林类项目:在一般区****

森林质量提升类项目:涉及采伐的按每亩600元补助,不涉及采伐的按每亩400元补助。

折算标准:农村“四旁”绿化单行或零散栽植按50株折算1亩;试点村树苗按30株折算1亩,每户树苗数量不超过6株,预算金额控制在300元以内。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对营造林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单位(国家机关除外)或个人。单位或个人通过协议委托第三方实施营造林的,第三方可作为申报主体。试点村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面积要求:实施人工造林(更新)须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须连片面积30亩以上,单个农户面积不足的可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 一般区域项目

《新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建设实施地点小班图、林地承包合同或林权证复印件

承诺书

2. “身边增绿”试点村

《新田县****

试点活动实施方案

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流程

1. 公开申报:申报主体将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在地村、乡镇(街道)进行初审核实并签字盖章。

2. 统一报送:乡镇(街道)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县****

3. 审核设计:县林业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编制作业设计,报市****

4. 验收上图:项目于2026年4月底前实施完成,6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公示和落地上图。

5. 资金兑付: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通过“一卡通”或转账方式发放补助资金。

(二)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逾期不予受理。

六、实施要求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资格并列入项目管理黑名单。

作业设计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加强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须进行连续三年抚育管护,巩固绿化成果。

七、联系方式

负责股室:点击登录查看造林绿化股

咨询电话:**** 郑雨兵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电话:****

附件:

1:新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3:新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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