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廊地上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2025]2号
发布日期:****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连廊地上空间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连廊地上空间基本信息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空中连廊水平投影面积㎡ | 建筑高度m | 建筑层数 | 廊道下净空高度m |
微容厂区之间16米宽市****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地上空间 | 50 | 77.4 | ≤13.5 | 地上2层 | 5.5 |
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10天,含节假日,自****起,到****截止。
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 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 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上述连廊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