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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国土〔2025〕44号(HY(雁峰区)0.92亩储备土地)

湖南衡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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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资源编号:**** 宗地编号:HY(雁峰区****
宗地名称:衡阳市****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土地面积:613.98平方米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所属行政区:衡阳市/雁峰区 批准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
建筑评估价:323.06万元
规划函名称:衡资源规划函(条)〔2024]42号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85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面积:552.58平方米 年限(年):70
规划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面积:61.4平方米 年限(年):40
地块位置:衡阳市****
土地四至:南临辉吐巷,位于左家台巷以东,环城南路以南
出让规划指标信息
容积率:R≤3.0% 绿地率:25%≤L 建筑密度:JM≤30%
交易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挂牌开始时间:**** 16时30分00秒
挂牌截止时间:**** 09时3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3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 09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金额:89.0万元
起始价:441.6万元
增价幅度:2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是否允许拟成立新公司:是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是否有底价:否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衡阳市****

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Y(雁峰区**** 交易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13.9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衡阳市****
主要用途年限: 70年 容积率: 容积率≤3.0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552.58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61.4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5
起始价: 441.6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HY(雁峰区****:1、城镇住宅用地:房屋总建筑面积1642平方米。 2、手续办理要求: 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00时0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16时30分至****09时30分到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Y(雁峰区****:****16时30分至****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

联系人:李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734-****(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734—****(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衡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其他交易条件

1、城镇住宅用地:房屋总建筑面积1642平方米。

2、手续办理要求:

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将在本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

⑵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价款,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

3、其他:

⑴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完全接受无异议。

⑵凡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包括和其参股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如果参与竞买其行为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划转为欠缴的土地价款和违约金。

⑶地面上合法有证建(构)筑物在完成交易后直接转移登记至竞得人名下。

⑷该宗地块为土地加地面建(构)筑物整体出让,如地块成交后产生增值溢价,该溢价金额均为土地出让价款。

⑸宗地成交总价不含土地契税、交易服务费和征地拆迁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资源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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