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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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公共区域光伏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项目业主及项目推进需求,为汕尾市城区公共区域光伏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咨询服务,编制《汕尾市城区公共区域光伏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有偿使用模式设计、风险分配框架及运作方式,交易结构(投融资、回报机制、绩效考核等),经营者选择方案、财务分析及监管架构,双方权利义务、移交机制及应急预案。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平方米(240,000平方米) |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需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已经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咨询服务,且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二)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需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汕尾市公共区域光伏建设项目有偿使用实施方案》成果文件初稿,定稿时间以项目业主要求为准,原则应符合项目业主对项目成果的使用需求。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服务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广东省PPP项目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粤咨协[2016]28号)规定及其他相关计费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计算,服务金额不超过4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金额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