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张家口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园区站运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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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张家口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园区站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700000.00 最高限价: 700000 采购需求: 我市2个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监测站开展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工作。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常规六项(N0x、C0、O3、S02、PM10、PM2.5)自动监测仪及气象五参数、常规四参数质控设备、VOCs监测仪(57种PAMs)、甲烷、非甲烷总烃(NMHC)监测仪、PAMs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站房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代理服务费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275%计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李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峰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