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德清洁能源装备及环保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耐德清洁能源装备及环保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耐德清洁能源装备及环保装备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孝感市****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45115.98平方米(约67.67亩),主要建设1栋1#生产厂房(整体包含4跨)及一间2#甲类仓库,通过购置焊机、卷板机、酸洗设备、喷砂及喷漆等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废气与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台低温液体储罐、20台非标容器、40套液化撬装产品、100套集装箱撬装产品的生产能力。工程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可登录如下网站进行相关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jX8m2CG1iv1ygzgGKQCNWApwd=b9ve,提取码: b9ve。纸质版报告可向本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查阅。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链接可登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相关表格。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区域内的公众(或团体)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湖北鸿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子信箱:****q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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