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关于对海星家园二期项目一楼商铺及商品住宅价值评估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ZJ202509HN1223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评估机构对海星家园二期项目一楼商铺及商品住宅价值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现需选聘一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海星家园二期项目一楼商铺及16套商品住宅价值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与评估范围:
(一)评估目的:为海星家园二期项目一楼商铺及16套商品住宅收购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47,250元。(以上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
四、评估时间与工作效果:
五、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5年(含五年),且根据《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琼评协〔2025〕47号文件,综合评价在AA级(含)以上的单位。
2.参选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参选机构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7名。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
4.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任务的承诺。
六、报名方式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参选机构须在****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公司对参选资料进行审核。
(二)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须成立5年及以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机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5.提供目前在本所执业的资产评估师7人(含)以上名单及编号;
6.《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琼评协〔2025〕47号文件中综合评价在AA级(含)以上的单位的证明;
7.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任务的承诺。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七、网络报价
(一)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一次性报价。
八、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在提交评估报告终稿后5个工作日内息退还。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三)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中选机构报价的2.5%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五、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六、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耿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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