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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储备粮采购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二)

广西柳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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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储备粮采购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二)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周二)上午09:35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采购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二)09:35

地点:南宁市****

二、报名方式、交易方式、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价方须在当期交易会前1个工作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采购电子竞价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三、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

(一)数量要求:

年份

品种

数量

2025

黄玉米

1850

合计

1850

备注:各标的详情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二等以上(含二等)玉米质量标准和以下要求:容重≥700g/L,水分≤14.0%(水份≤14.0%不增量,水分>14.0%但≤14.5%的,按照水分减量公式进行扣减),杂质≤1.0%,不完善粒≤6%,霉变粒≤2.0%,色泽气味正常,无虫害,来粮杂质>1%或不完善粒>6%的,由委托方负责出杂整理,筛下物数量由竞得方承担;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20570)宜存标准;粮食卫生指标符合(GB13078-17)(其中呕吐毒素≤1000 μg/kg,黄曲霉毒素B1≤20μg/kg、玉米赤霉烯酮≤120μg/kg,脂肪酸值(KOH/干基)≤45mg/100g,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水分>14.5%或有关指标不达质量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拒收,拒收的玉米由竞得方自行处理。严禁掺杂使假、以陈顶新。竞得方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出具符合本次粮食竞价采购规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其报告内容包括检验数量、等级和发运前的存粮地点。

(三)重要申明:

1.粮食到库后,委托方按国家规定的粮食检验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 “一车一检” 初检,初检合格后以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工具进行验斤入仓。若货物初检存在霉变、陈粮混杂、严重虫粮,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委托方可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概由竞得方负责。

2.粮食入库完成后,根据专业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测的满仓质检报告鉴定结果,符合公告质量要求的,履约完毕;若首次检验不合格竞得方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委托方可作无条件退货处理,所耗费的时间不改变公告上规定的交割时间。平仓后首次检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复检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需在委托方申请入库后7天内将首批货物送到,首批货物数量不少于150吨。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运输要求:由竞得方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如竞得方需要包装运输的,包装物由竞得方提供,不计价,不返还(包装物重量按每条0.15公斤扣除),由于包装增加的装卸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一)交割时间、要求:

1.交割时间:各标的交割、付款时间详见附件交易清单。委托方应在付款截止日期前分批或一次性完成缴款,并通过交易系统支付货款、申请开具《入库通知单》;交易双方须在交割截止日期前完成验收确认,逾期责任自负。

2.交货方式:以散粮方式在仓库汽车板交货。委托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300吨,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自委托方提出入库申请要求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接货)。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竞得方提供装卸服务,并在24小时之内完成装卸作业(正常天气情况下,遇人力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因委托方原因所产生的延时损失费,按200元/天/车计费,由委托方承担,超过3个工作日未完成装卸作业可作为委托方无故拒收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委托方不承担上述责任)。

(二)货款结算方式:委托方与竞得方通过交易系统结算货款。委托方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应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入库通知单》上盖章确认,并通知竞得方组织粮源入库。入库粮食,数量以委托方实际存储库电子地磅磅单计量为准,由竞得方在交易系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提出验收确认申请,按每批次结算数量的90%进行申请,交易双方在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交易中心释放交割货款,竞得方在T+1个工作日后应自行申请出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出金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竞得方系统绑定结算账户。剩余标的10%的货款在全部采购粮食入库完毕后,经具有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当期《交易公告》的质量指标要求、竞得方向委托方提供全额销货增值税发票且交易双方在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交易中心释放交割货款,竞得方在T+1个工作日后应自行申请出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出金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竞得方系统绑定结算账户。

《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食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食出入库预付款结算凭单。竞得方应在收取每批次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与收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三)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仓库。注意事项:竞得方应提前与委托方沟通好车辆及集装箱车的限制,因超限引发的各项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四)逾期入库费用:竞得方逾期交货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含因不符合公告约定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委托方拒收造成的逾期交货)。竞得方逾期交货按合同总数量乘以每吨1元/天计算保管费。对逾期超出20天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通知竞得方停止供货,并按竞得方违约处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竞得方逾期交货,竞得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货物受阻、受影响数量等情况,经交易中心核实,并征得委托方方同意后,相应顺延合同交割期限。

(五)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8:00;交割期限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参加交易的竞价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交易中心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

帐号:****096368

行号:****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帐 号:********

行 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宁市****

帐 号:****096368

行 号:****

*会员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手续费:本次交易免收双方交易手续费。

4.未实现交易的竞价方可在当期交易会结束后的工作时间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出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申请出金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对于会员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资金在交易中心,不作出金处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

5.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竞得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如:竞得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则委托方违约时按同等金额及比例支付违约金),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价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领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

2.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价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采购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业务)、****(财务)

八、附件

附件:****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储备粮采购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二).pdf

****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储备粮采购业务联系人.pdf

点击此处查看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

点击此处查看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

点击此处查看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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