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湖南省
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中标(成交)公告
我单位对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于****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评审结果:
采购包(一)
第1名:永州天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6.5%;
第2名:湖南一心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3.5%;
第3名:江西菜东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4.9%;
第4名:永州市创优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4%;
第5名:湖南绿之源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1%;
采购包(二)
第1名:永州天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20%;
第2名: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25%;
第3名:江西菜东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7.9%;
第4名:湖南沐林冷链配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4.5%;
第5名:湖南一心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3.5%;
第6名:湖南阳光华利食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6%;
第7名:湖南绿之源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4%;
四、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一)
1、永州天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预中标价格(下浮率%)为16.5%;
2、湖南一心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预中标价格(下浮率%)为13.5%;
采购包(二)
1、永州天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预中标价格(下浮率%)为20%;
2、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价格(下浮率%)为25%;
五、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2 日-2025年10月15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名称 | 不合格原因 |
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一) | 投标报价低于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单位提供的《关于报价合理性的说明》落款日期错误为****,属无效说明,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七、提出异议: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无异议且实地考察合格的,将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