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依法开展“2025年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加工”工作,经研究,现招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
一、选择内容: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确定形式:由市局机关纪委,不动产登记中心派3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业绩资料择优公开选定一个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编写单位介绍和业绩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市政务中心一层。
四、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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