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张家湾路(利时路-峡州大道)市****
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要素”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综合评审的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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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