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1超声探头维修报价公告
桂林某单位计划采购医用超声探头维修服务,根据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该采购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并征集报价,诚邀广大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C5-1超声探头维修
二、预算:9800元
三、项目概况:桂林某单位在用飞利浦EPIQ 7C医用彩超系统配套C5-1探头摇线回波暗道出现变化,上机有干扰等。需更换原装晶体,维修电缆线等。
四、采购需求明细: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参考品牌 | 单位 | 预采购数量 | 其他 |
1 | 超声探头维修 | C5-1(B37LVT) | 飞利浦 | 项 | 1 | 该探头与飞利浦EPIQ 7C医用彩超系统配套使用。 |
注:所更换配件为全新件,质保≥12个月。 |
五、报价要求资料:(见附件)
六、报价期限:自本公告挂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价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投递。
请报价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将“报价一览表”和供应商资质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63.com。邮件注明项目名称。
八、联系方式:
医学工程科 韦先生 联系电话:****
纪检部门 钟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
C5-1超声探头维修报价要求
一、技术与服务要求
1.提供适用于采购需求明细所述配件报价方案。报价包含配件、技术服务、运输、税等全部费用。
2.质保期:12个月(含)以上。
3.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接收且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正式发票3个月内支付款项。
4.如因服务方维修不当导致故障扩大,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二、供应商资质
1.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如报价人为生产企业:所报物资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如报价人为经营企业:所报物资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所报物资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如所报物资或服务属于单一来源项目,除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外,生产厂家还需要提供“单一来源情况说明”,代理商则需要提供原厂出具的“单一来源情况说明”和完整有效授权证明资料。
三、报价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品牌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1 | |||||||
备注: | |||||||
总报价(大写): 元(¥ ) | |||||||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180天。 | |||||||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质保(服务)期: | |||||||
开户名:(与报价方全称一致) 开户行: 账 号: 报价方全称:(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手写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完善报价信息,并确保开户名与报价方全称需一致,加盖公司公章。
2.无手写签名、无公章、未填写银行账户信息、未提交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信息不全任一项,作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