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1384.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远市****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1384.0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27 | |||
| 起始价: | 49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 备注: 1.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2.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3.受让人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的土地出让价款 (包含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定金抵作相应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点击登录查看清城分局窗口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在取得点击登录查看清城分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点击登录查看清城分局了解。 10.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11.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2)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3)点击登录查看清城分局 联系电话:****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清远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清城分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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