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名称)的湘西自治州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代理编号:****
4、采购项目预算:55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服务期限: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上级政策变化、项目无资金支撑除外),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二、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内容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1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主要开展对全州民政社会工作站项目的指导、督导、培训和管理,以及提供社会救助领域、残疾人领域、老年人领域、儿童领域、公益慈善领域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 55 |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止(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本项目的授权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0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https:****。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磋商说明: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吉首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
(3)联系人:陈二林
(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