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4000.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莞市****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41800.55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200.0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3 | |||
| 起始价: | 39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具备房地产二级或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三)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规定。 (四)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活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该地块利用天然地势落差进行开发,按现状地貌出让;2.宗地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8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1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6年 12 月 19 日前开工,在2029年 12 月 19 日前竣工。 (四)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凤岗镇,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在东莞市凤岗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凤岗镇缴纳,由凤岗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经凤岗镇人民政府同意(由凤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本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和再生产品应用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七)本地块应按照《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落实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具体由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东自然资〔2021〕318号)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4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东莞大道268号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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