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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增设市区道路交通智慧抓拍设备项目意见征集(原标题: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增设市区道路交通智慧抓拍设备项目)

宁夏中卫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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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增设市****
分包名称: 增设市****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不面向中小企业的说明.pdf

点击登录查看增设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保险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施工人员中标方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本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进度支付

售后服务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安装调试由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产品的初步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至设备安装完毕之前应由乙方负责管理货物,如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是甲方依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不予接收的物品均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是采用标准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货物数量、质量及性能与招投标文件指标相一致。(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满足甲方用户单位日常办公的性能,乙方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货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并签署货物初步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6)甲方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对合同货物的数量和规格进行检验。开箱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3个工作日。(7)乙方交付货物时应保证货物完整完好。若甲方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者品牌型号、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与甲方核对,核对完成后依据核对结果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足或更换的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同意,补足或更换时间可延长。(8)质保期内,甲方发现货物或零部件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所享售后服务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甲方在发现需要质保的情形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甲方按本合同前述各项条款规定收货确认。(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乙方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条款规定交付及终验。(10)本合同中凡因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由此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人工工资、保险及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年质保、3年内免费维修,1年内免费更换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交通管理设备 增设市**** 1 ****.00 标的1-交通管理设备:平安大道与应理街等30处路口增设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设备、隆祥路与应理街等12处路段增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说明与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交通管理设备

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使采购人能够正常操作。

保险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施工人员中标方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本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1)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合同明确约定外,如果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产生冲突,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如下: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履约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进度支付

售后服务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安装调试由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产品的初步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至设备安装完毕之前应由乙方负责管理货物,如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是甲方依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不予接收的物品均应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是采用标准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货物数量、质量及性能与招投标文件指标相一致。(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满足甲方用户单位日常办公的性能,乙方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货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并签署货物初步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6)甲方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对合同货物的数量和规格进行检验。开箱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3个工作日。(7)乙方交付货物时应保证货物完整完好。若甲方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者品牌型号、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与甲方核对,核对完成后依据核对结果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足或更换的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同意,补足或更换时间可延长。(8)质保期内,甲方发现货物或零部件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所享售后服务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甲方在发现需要质保的情形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甲方按本合同前述各项条款规定收货确认。(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乙方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条款规定交付及终验。(10)本合同中凡因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由此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人工工资、保险及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保期:≥1年质保、3年内免费维修,1年内免费更换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25.00 带“★”为重要技术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得基础分15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参数优于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重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一般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带“★”参数及优于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
3 商务标响应情况 5.00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时为止。
4 项目实施方案 30.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供货方案;②项目进度计划;③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障方案;④应急风险管控及处置方案;⑤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配合系统测试;以上各项内容详细、具体,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且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的每项得6分,实施方案内容较为完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计划较为合理的每项得5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有保障措施但不全面,内容简略的每项得3分,实施方案逻辑不清晰,无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无合理化建议的每项得1分,没有内容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
5 售后服务 10.00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定制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的体系;②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③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中须含有保修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质量承诺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④售后服务技术保障措施;⑤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以上5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的每一项得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每一项得1分;有相应内容,但没有针对性的每一项得0.5分;不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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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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