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水东支毛角口至西林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3〕84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筹省级水运建设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二标(资水东支毛角口至西林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按Ⅱ级航道标准整治资水益阳至芦林潭(含湘江西支)101公里航道,按二级堤防标准改移堤防5处,配套完善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计划总工期约60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航道整治工程:对资水益阳至芦林潭(含湘江西支)101公里河段的14处滩险采取疏浚、清礁、移堤、护岸、弯道回流区修复等工程措施进行整治,航道设计尺度3.0米×75米×36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
(2)移堤工程:对毛角口至焦潭湾段5处堤防进行改移,拆除益阳市赫山区3处堤防和岳阳市湘阴县2处堤防,总长约3.9公里。
(3)配套工程:全线配布一类航标;新建益阳锚地管理区;新建益阳航道管理处及监控中心、毛角口航道管理处和白马寺航道管理处,并配套建设工作码头和船艇设施;对清水潭大桥、益阳沙头大桥、资水临资口大桥、湘江临资口大桥4座桥梁配备防撞设施等。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及岳阳市境内。
2.3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总工期: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5年11月承包人进场,2028年10月全部完工,总工期10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有:本标段资水东支毛角口至西林河段航道,桩号K32+000~K42+024,全长约10.0km,疏浚工程量约为201万m3;拆除旧堤防3.904公里,还建新堤3.616公里(烂泥湖垸2.136公里,湘滨南湖垸1.4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整治工程、移堤工程、护岸工程等。其中,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包括资水东支滩群(毛角口至西林段)的疏浚、护底工程、油麻潭顺坝工程等;移堤工程主要包括湘滨垸及烂泥湖垸移堤工程、伍家湾闸泵站改建等;护岸工程主要包括斜坡式护岸和直立式护岸。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主要规模指标如下:
①疏浚工程:航道等级Ⅱ级(2000吨级),工程规模201万立方米的新建(或改扩建)疏浚工程施工。
②堤防工程:堤防等级二级,单项合同额16847.1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分为1个标段,即: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二标(资水东支毛角口至西林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编号为****。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近5年内完成过1个疏浚工程量不低于100万m3的Ⅱ级(2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为本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方或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所完成的工程业绩,仅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承担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为联合体施工的,还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和范围。
②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提供;非依法招标项目,有中标通知书的提供,无中标通知书的,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文件(证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以交工验收文件(证书)载明的疏浚工程量、航道等级等相关指标为准。
③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为基建性航道疏浚工程,不含维护性疏浚工程和港池(含进港航道)疏浚工程,航道等级划分详见《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14。
④近5年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文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近5年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8424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为本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方或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所完成的工程业绩,仅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承担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为联合体施工的,还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和范围。
②堤防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提供;非依法招标项目,有中标通知书的提供,无中标通知书的,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③投标人提供的堤防工程业绩不包括海堤工程,堤防等级划分详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④近5年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时间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
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为B类);
④近10年内,担任过1个Ⅱ级(2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业绩,且岗位任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
⑤为投标人员工且无在岗项目(注: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履约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注:a.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3.1.3款(1)注①、②和③。
b.对于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的,需提供工程合同,以及交工验收文件(证书)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c.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以交工验收文件(证书)上签字的人员为准,且变更通过时间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d.近10年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文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项目副经理(水利工程项目分项负责人,后同)资格: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为B类);
④近10年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业绩,且岗位任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
⑤为投标人员工且无在岗项目(注: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履约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注:a.项目副经理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3.1.3款(2)注①、②和③。
b.对于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的,需提供工程合同,以及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c.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的人员为准,且变更通过时间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d.近10年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时间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注: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 50%以上或虽不足 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注: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 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资质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信用等级按照各自专业信用等级确定。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并承担本专业的施工任务,业绩满足本公告3.1.3款(1),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在职人员,项目副经理须为成员方在职人员。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至****(北京时间,下同)(详见外网媒介招标公告)期间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报名。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2 答疑、澄清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上电子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时00 分(详见外网媒介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2投标截止时间到后,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未按时参加或不配合解密工作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或投标人较多等,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招标人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fgw.hu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招标执行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澧资航道、益芦航道联合项目建设部
地 址 :湖南省益阳市****
邮 编: 413201
联 系 人:周先生、范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