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经和平县人民政府(下称: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下称:招标人)投资建设运营和平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和平县****
2.2项目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
2.3项目实施机构:和平县水务局
2.4项目招标人(项目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及规模:PPP项目项下所有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街镇项目、面上村项目、监控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除险加固、水质检测设备建设、道路修复、电力安装、灾后修复等所需的运营养护维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及要求:
2.4.1项目维修及应急抢险:对发生故障的设备、管道、设施进行修复;对取水设施的构件、格栅、格网、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等检修;对突发的爆管、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导致的损坏、水质安全事件等进行紧急处理和修复。
2.4.2项目运营所需的物资采购: 负责运营期间所需购置的设备设施、材料、备品备件、耗材、工具等运维所需的物资。
2.4.3项目维修及应急抢险、项目运营所需的物资采购所需的设计、图纸、预结算编制、委托评审及项目运营养护维修所需的其他工作。
2.4.4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实施的内容均以招标人及实施机构具体书面批准的内容为准,中标人实施前,中标人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图纸预算,中标人实施后,中标人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图纸结算,并经招标人及实施机构批准后报送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下称:评审中心)或和平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服务项目中标公司(下称:财政第三方中标单位)或实施机构批准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如发生应急维修或抢险工作,中标人需快速响应,先行维修或抢险工作,同时办理上述的审批事项。
2.4.5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计价采用:按《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07月01实施)、《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及调整规定。材料价格依据和平县、河源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价计价。
2.4.6和平县、河源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价计价没有的,参照《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周边地区(惠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周边地区(惠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没有的,参照《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价格,参照《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相同规格不同厂家不同单价的按平均价,以上所有价格为参照,最终的定价均需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确认。
2.4.7按中标人中标下浮率进行总价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以评审中心或财政第三方中标单位或实施机构批准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总价结算,最终以招标人及实施机构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2.4.8项目需最终再经审计,且审计核定金额低于中标人及实施机构已确认的结算价,则中标人应在审计结果确认后5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一次性退还审计核减金额对应的结算价款。
2.4.9项目的所有款项(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拨付具体以实施机构的审批及政府的拨付为准。
2.5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3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服务期期满后,根据实际需要,经中标人同意并报招标人及实施机构确认后,双方可续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月度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 ****(上午:9:30—11:30,下午:14:30 —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点击登录查看(广州市****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每页都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至2025年 11 月 7日 10时 00 分,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广州市****)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广州市****)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dc.gdceg.com/gdsjl)和(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和平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市****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招标监督机构:和平县水务局
监 督 电 话:****
地 址:和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