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保障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澄清一:原招标文件无资质要求,现改为: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资格(须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可查询企业,提供查询截图)。
澄清二;原采购服务要求1:主要对养老服务机构(含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及社会办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含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救助管理机构、老年食堂(助餐点)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现采购服务要求1改为:主要对22个养老服务机构(含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及社会办机构)、1个儿童福利机构(含儿童福利指导中心)、1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个殡葬服务机构、2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及1个救助管理机构、1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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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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