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497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4973.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75.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2 | |||
| 起始价: | 7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 备注: 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广场用地,利用天然地势落差有利于打造原生态绿化景观,因此地块将不再开展土地平整工作,待地块成交后按现状交地。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二)竞买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四)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申请。 (五)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六)本宗地挂牌出让对竞买人资格实行事后审查制度。在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六)竞买申请人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应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出。 (七)联系方式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八楼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八楼
联 系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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