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活力海东”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 2号)
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现对湛江市****
一、原文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P47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4) | 其他业绩因素 | 25分 | 基本要求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
路基工程 | 4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0km(尾数不计)加0.5分,最多加4分 | |||
路面工程 | 3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0km(尾数不计)加0.5分,最多加3分 |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3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0km(尾数不计)加0.5分,最多加3分 |
二、原内容: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9时 30分前进入湛江市****
更正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9时 30分前进入湛江市****
注:本补遗书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本补遗书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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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