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水泥制品集中招标采购补遗书01 号
各投标人:
中交一公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水泥制品集中采购招标,招标编号为:****,现就包件01的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要求包件01付款方式:每月10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对账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后60日内付清该批物资价值80%的货款,剩余15%在结算后90天内进行支付,余下5%货款在供货完成后2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期限为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现将付款方式修改为: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后30日内付清该批物资价值80%的货款,剩余15%在结算后90天内进行支付,余下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保期为两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期限为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原招标文件要求包件01:江门智能机器人产业园总承包项目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因包件01招标文件付款条件要求付款过程中扣除质保金,包件01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改为不要求递交。
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
中交一公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中心物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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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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