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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机电装备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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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机电装备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拟投资建设的 先进机电装备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主旨为聚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智慧交通设备的供应链管理与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值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供应链管理、商贸服务、金融服务中心,拟建建筑面积为6.4万平方米;

2、先进装备成套定制与包装中心,拟建建筑面积为15.5万平方米;

3、仓储中心与物流装卸基地,拟建建筑面积为18.7万平方米,拟建装卸场地4.5万平方米;

4、供应链智创中心、大数据中心、产业园物流信息中心,拟建建筑面积为5.2万平方米;

5、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配电站、消防站、中心控制室、停车场、内外交通及综合管网、绿化工程。

2.2项目工程投资:约242773万元。

3.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采购、施工工作:工程投资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工程内容:包含基坑支护、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光伏发电、弱电智能化工程、装配式建筑、给排水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及亮化、道路、铺装、标识系统、挡墙支护、室外其他设施如机动车停车场、防雷接地工程及周边附属设施等)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4.工期及质量要求

4.1工期要求:1140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项目整体方案设计;90天内完成第一批初步设计、概算;120天内完成第一批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审查,具体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必须提供施工过程的现场设计服务。

施工周期:1020日历天,具体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4.2其他:本项目不分标段,每位投标人可自行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各投标单位要求:

5.1.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5.1.2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1.3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公共投标协议书。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联合体各成员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5.2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5.3.1项目经理(或称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2 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专业技术职称

5.3.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兼任;

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3)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 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5.4.1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0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合同或协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上述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4.2 项目经理业绩: /

5.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每日9:00至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人处领取。领取地址:长沙经济开发区****159号点击登录查看招采办公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9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长沙经济开发区****159号点击登录查看第3号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沙经济开发区****159号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817441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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