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0:2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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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报价(二)建安费费率报价得分中(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1.0% 扣 0.3分,最多扣40 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40+[(Q-q)/ Q]×100×0.15(0≤K≤40),前后不一致,现更正为“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1.0% 扣 0.3分,最多扣40 分。该项记分公式为: K=40+[(Q-q)/ Q]×100×0.3(0≤K≤40),特此澄清。请各投标人知悉。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