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路状元楼F1-21、22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 未关注 | 租赁底价 6.0912 万元/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店面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18274 ( 1.8274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谭经理 ****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云林路状元楼F1-21、22 租赁底价6.0912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宜昌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912K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年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店面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承租方 其他招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意向承租方须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清场及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详见挂牌清单,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等,不得推迟或欠缴,次年租金及其它费用等于每年租期届满前30日内一次性交清。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2)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按约定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4)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确需改造的,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租赁期间,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8)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它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一)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出租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校所属资产。
(二)截至挂牌之日,部分房屋原承租户尚未清退。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项目成交后,最终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自行负责清场并承担因清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法律风险。最终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清场及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告知事项:本次挂牌的所有房产租赁权在挂牌成交后,新的承租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商洽门店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商品(货物)等补偿问题,新的承租人自行清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点击登录查看、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对所竞租的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因清场相关问题引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点击登录查看、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纠纷造成出租方(学校)资产收益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纠纷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学校招生人数、在校师生人数以及增、减经营场所(学校可根据服务要求认定需增设的其它经营项目)、校内外商户低价销售等行为均不影响房屋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做好投资风险评估,承担经营风险全部责任。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四)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出租方提出:经营项目要合法合规,不能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秩序。限制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范围内禁止餐饮及食品加工类;禁止快递收寄;禁止销售医药、性用品;禁止销售“热得快”、“暖手宝”及大功率日用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隐患之物品;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出售动物;禁止酒吧及其它娱乐项目;禁止针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等。甲方还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禁止经营本合同中约定的经营项目、私自增加的项目或出售其他商品。原经营项目含以上禁止项目的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新增项目一律不得从事以上禁止经营范围。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
(六)成交后,租金每年收取一次。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70.5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2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是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70.500000(平方米)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