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贝社区****
招标编号: ****
本招标项目社贝社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社贝社区****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社贝社区****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632383.3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632383.3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15636.3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9558.94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万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社贝社区****
2.8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计划竣工日期为****。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
◆根据《东莞市****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至****, 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4.2条所要求的资料前往点击登录查看(东莞市****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0 时 00 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10 时 00 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http://www.gdzhcity.com/及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1投标担保金额:12000.00 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7.2.2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湾新区****
银行账号:****000206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指定账号。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地址:东莞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东莞市****
8.2 其他 /
地址:东莞市****
邮 编:523752 邮 编:523000
联系人:曾达东 联 系 人:吴裕轩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