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及民营经济运行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第五章“(1)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服务”原招标文件条款:
序号 | 服务内容 | 进度要求 |
1 | 2025年全省营商环境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 | 需于2025年11月底前提交满意度调查方案及问卷设计,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2026年2月底前提交相关调查结果数据。 |
2 | 2025年度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监测结果 | 需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监测数据采集与现场核验工作,协助完成政策、目标任务、问题整改和创新举措审核;2026年3月底前提交2025年度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监测结果。 |
3 | 2026年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 | 需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与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对于指标体系的研讨,并交付2026年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 |
4 | 2025年度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报告撰写 | 需于2026年5月底前提交2025年度福建省营商环境问题建议清单、全省及九市一区监测督导报告。 |
现修改为:
序号 | 服务内容 | 进度要求 |
1 | 2025年全省营商环境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 | 需于2025年11月底前提交满意度调查方案及问卷设计,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2026年1月底前提交相关调查结果数据。 |
2 | 2025年度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监测结果 | 需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监测数据采集与现场核验工作,协助完成政策、目标任务、问题整改和创新举措审核;2026年2月底前提交2025年度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监测结果。 |
3 | 2026年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 | 需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与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对于指标体系的研讨,并交付2026年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 |
4 | 2025年度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报告撰写 | 需于2026年2月底前提交2025年度福建省营商环境问题建议清单、全省及九市一区监测督导报告。 |
2.第五章“(2)中标人需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并确保所有成员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驻场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常驻采购人现场,全面负责项目协调与管理工作;团队其他成员须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驻场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修改为“(2)中标人需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并确保所有成员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驻场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常驻采购人现场,全面负责项目的协调与管理工作。该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与出色的沟通能力,拥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细致严谨。同时,应具备清晰的逻辑思维与问题归纳能力,对政府业务及政策趋势有敏锐的洞察力,并能熟练掌握数据爬取、数据分析、思维导图及常用办公软件。此外,该负责人还需具备优秀的团队协作、组织协调与语言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团队其他成员须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驻场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8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游秀敏、郑欣、俞立燊
电话:****-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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