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宁县**** |
---|---|
标段(包)名称 | |
性质 | 更正 |
招标公告
广宁县****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方于****发布“广宁县****
一、招标文件P22页“10.5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或改、扩建、改造三级(含)以上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业绩也应认可。”中的“类似工程”修正为:“新建或改、扩建、改造三级(含)以上公路路面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业绩也应认可。”
二、招标文件P191页(二)投标函附录修正如下: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2000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0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项(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约定的原则处理;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不低于20%签约合同价(如有需要,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预付款比例)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0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50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3 %结算价格(或相同金额保函)。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其他事项:
1、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本补遗书,并按招标文件、补遗书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本补遗书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广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