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检测项目 | 标的名称:检验外送检测项目1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期:2年 负责为我院提供221个项目的外送检测服务,具体包括标本接收、提供检验结果、发送检验报告等。 需满足的要求: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标准要求。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1,521,918.92 | 2025年11月 | |
| 2 |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检测项目 | 标的名称:检验外送检测项目2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期:2年 负责为我院提供69个项目的外送检测服务,具体包括标本接收、提供检验结果、发送检验报告等。 需满足的要求: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标准要求。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335,708.20 | 2025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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