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临港经开区南浔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2 分,具有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更正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景观园林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2 分,具有景观园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月05日 09时 30 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月07日 09时 30 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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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