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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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南水镇产业园建设公共安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一、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防技防措施,物理围网1000米、新建监控20个点位、升级改造西沙湾治安卡口点等。本工程总投资约13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3万元,投资额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金额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负责提供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分析、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2、服务机构需熟悉广东省定额及易达软件的使用;3、合同服务期限内,中选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根据项目进度配合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不得无故放弃中选结果,否则记入中介超市不良信用记录;4、根据建设方要求,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手续。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30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的70%: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70%,设计费最终以经审批的预算价为计费额,最终不超镇财审部门批复金额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一、造价费用暂估为7812元。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的计价规定标准再乘以70%,不足2000元的按2000计取。最终合同造价咨询费以审定的预算价建安费为计费基数计算。 二、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预算审核工作,并提交经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人确认的成果材料后,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40%; 2、完成施工一审结算后,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 3、最终完成施工二审结算和委托人要求的二类费结算后,支付剩余部分的造价咨询费并扣除发包人确认的扣罚金额。 三、结算方式: 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的计价规定标准再乘以70%,最终合同造价咨询费以审定的预算价建安费为计费基数计算,最终不超财审部门概算批复价。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