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呼伦贝尔农垦食品产业园文旅综合项目顺利推进,依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产业园文旅综合项目。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4470平方米,拟新建乳制品生产车间、牛羊肉精深加工生产车间、冷链仓储库、户外文旅区以及配套动力车间等。
(三)建设期限:2025—2027年
(四)服务价格: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费控制价:7万元。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要求,完成呼伦贝尔农垦食品产业园文旅综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阶段评审工作,报告的评审期限为10个工作日,评审专家数量不少于7名。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并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备的评审专家库,具有承担该项目相关领域评审评估服务的能力。
同时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是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以及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熟悉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熟练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年—2025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截止时间:****17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4021室。
报名联系人:王冶,联系电话:****。
凡有意参与者,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六、比选方式
(一)本次比选采取不见面比选方式,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按照评分标准,由评审组统一评比。
(二)比选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参与比选公司提供的资质、业绩材料、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我公司有权指定其中一家拟中选,将对拟中选单位进行详细的材料审查并根据情况索要其他材料,如发现有虚假汇报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入选并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如只有1家报名,由我公司与该单位就价格、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洽谈、磋商后决定。评审会议审核后将电话通知中选单位。
(三)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评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点击登录查看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