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拉萨高新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于投标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合作项目;
2.2比选编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目前停车场实际情况,拟规划建设 136 个充电车位,为奥特莱斯停车场(10个)、德吉罗布停车场(10个)、滨河1号停车场(10个)、滨河2号停车场(10个)、滨河3号停车场(10个)、滨河4号停车场(10个)、柳梧桥下停车场(10个)、柳梧二小停车场(10个)、城投大厦地上停车场(10个),栖凤园(6个),标准化厂房(6个),云中盛景(6个),国际总部城(6个),领耀华庭(6个),领悦公馆(6个),王府井北街停车场(10个),最终以实际建设数量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奥特莱斯停车场(10个)、德吉罗布停车场(10个)、滨河1号停车场(10个)、滨河2号停车场(10个)、滨河3号停车场(10个)、滨河4号停车场(10个)、柳梧桥下停车场(10个)、柳梧二小停车场(10个)、城投大厦地上停车场(10个),栖凤园(6个),标准化厂房(6个),云中盛景(6个),国际总部城(6个),领耀华庭(6个),领悦公馆(6个),王府井北街停车场(10个)。
2.6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合作期限:10年;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根据目前停车场实际情况,奥特莱斯停车场(10个)、德吉罗布停车场(10个)、滨河1号停车场(10个)、滨河2号停车场(10个)、滨河3号停车场(10个)、滨河4号停车场(10个)、柳梧桥下停车场(10个)、柳梧二小停车场(10个)、城投大厦地上停车场(10个),栖凤园(6个),标准化厂房(6个),云中盛景(6个),国际总部城(6个),领耀华庭(6个),领悦公馆(6个),王府井北街停车场(10个),最终以实际建设数量为准;
2.10其他补充说明:本项目招标人只提供建设场地,不提供任何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费用,所有费用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中入选单位数量为3家,3家中入选单位合计总投入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利润分配要求为:扣除中选人电费及运营成本(如电损费、引流费及运维费、保洁费、保险费)后,对利润部分按比例进行分配,运营成本需要双方共同确认。要求中选人须向招标人开放收银系统后台统计查看权限,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核对数据,确保招标人可以随时查看营收数据。中选人须确保基于充电桩收入数据的准确、真实和完整性,若经招标人查实收入数据存在隐匿、删除、伪造等不实情况,中选人须向招标人按照查实金额的1.2倍进行违约赔付。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参选;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比选参选企业中标后委托的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的,请于2025年 10 月22 日至2025年 10 月24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一号楼B座15楼(高新智慧城市****
(1)参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不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无线胶装成册,原件备查,领取评分标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填写相关登记表后本人领取,不得代领,未领取评分标准的企业我公司将不接收其后续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24 日 18时00 分,递交地点: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一号楼B座15楼(高新智慧城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二份,需密封提交,未密封我公司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拉萨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高新区管委会一号楼B座15楼(高新智慧城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充电桩项目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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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 审查 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7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性审查 标准 | 比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比选文件签署 | 是否按要求签字、密封及加盖公章 |
(2)评审标准
评分组成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21分) | 安装方案 | 3分 | 经评委对安装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运营方案 | 3分 | 经评委对运营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
设备维护 | 3分 | 经评委对设备维护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
推广引流 | 3分 | 经评委对推广引流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
成本控制 | 3分 | 经评委对成本控制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
营收数据共享 | 3分 | 经评委对营收数据共享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
服务保证 | 3分 | 经评委对服务保证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赋分,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无缺陷或无不足的最高得3分。缺陷或不足是指: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涉及的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 | |
商务部分(79分) | 办公场所 | 14分 | 在拉萨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及2名售后维护人员,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得10分。 售后维护人员每增加1名加2分,最多加4分。 办公场所提供房屋购买合同或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安装维护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比选人为其购买的社保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业绩情况 | 20分 | 提供2023年至今充电桩项目施工安装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可得20分; | |
投资金额 | 20分 | 按中选人投入资金进行打分,投资金额500万元得2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最多加18分,本项满分20分。 | |
利润分配 | 7分 |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20%,中选人80%进行分配得1分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25%,中选人75%进行分配得2分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30%,中选人70%进行分配得3分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35%,中选人65%进行分配得4分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40%,中选人60%进行分配得5分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45%,中选人55%进行分配得6分 对利润部分按招标人50%,中选人50%进行分配得7分 | |
工期 | 12分 | 中选人在工期60天的基础上,每提前5天完成本项目加2分,最多加12分。 | |
故障响应时间 | 6分 | 中选人需提供承诺函,若任何一个停车场充电桩出现故障需要及时解决的,中选人售后维护人员能在30分钟内到场处理得3分。 中选人需提供承诺函,中选人需保证每个停车场中能使用的充电桩数量达到停车场充电桩总数的80%,不能存在充电桩长期故障,不能使用或有安全隐患情况存在得3分。 以上承诺中选后会写入合同中,若中选人虚假承诺,招标人将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