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超声雾化仪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我部计划采购超声雾化仪一台,根据相关采购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超声雾化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5.2万元
四、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中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注册)完成的信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示时间、接受质询方式: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当天不计入)。
(二)接受质询方式:采取网上质询方式。线上由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相关资料。邮件主题:设备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质疑内容、质疑原因、建议。
(三)质询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关于质疑相关服务需求参数的质疑函。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仅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我单位不承诺对所有质疑作出回复。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邮箱:****@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
十、此公告仅为意向公开使用,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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