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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5年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广东中山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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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5年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于****(星期一 )上午10时00分在中山市****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

三、签到开始时间:****(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星期一)上午10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

项目占地面积(㎡)

起拍价(元)

拍卖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

是否有保留价

1

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5年经营权

1542.06

573390

100000

5000

特别提示:

1、经营期限:5年,暂定****0时起至****24时止。(具体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的转让合同的约定为准);

2、建设期:建设期不纳入经营期限,不收取经营权转让费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止(无论买受人的建设是推迟或提前完成,经营期期限均不另作调整);

3、本项目目前为空地、绿地,买受人在成交后应投入不低于130万元进行场地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建设方案应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选址位置及用地范围图、项目总体布局及意向效果图等见本公告附件。

4、转让款支付:5年转让款分两次支付,首期转让款(前两年的费用)在拍卖成交次日起20个日历天内凭委托人开具的非税收入票据支付;第二期转让款(剩余三年的费用)在****前支付。具体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为准。

5、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竞买:

(1)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应包括项目策划或餐饮管理;

(3)必须具有与本标的类似的美食文化集市类项目策划执行经验,提交2024年以来任一合同金额不少50万元的项目相关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项目合同关键页、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等)。

申请人应对提交报名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如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料,取消竞买资格,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提交虚假资料,视为违约,取消其买受资格,已签订《转让合同》的,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年项目经营权转让费的5%作为违约金,买受人缴纳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保证金、已投入的建设管理资金、已缴纳的经营权转让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等)均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进一步追究违约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中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

(https:****)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本公告第五条第5款要求的证明材料;(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点击登录查看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物。

2、评估报告中对本项目现实状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有意竞买者必须认真查看相关资料,并到现场勘察标的实际情况。

3、经营范围及要求:

(1)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建设本标的和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不得占用划定区域以外公园绿地,后期如有新增点位或面积等特殊情况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经营期间,买受人及买受人引入的第三方经营者不得出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若相关政府部门对前述行为进行查处的,所产生的罚款及一切后果由买受人及买受人引入的第三方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将本项目打造成集美食、饮品、特产、工艺品等一体的公园特色配套集市。各摊位经营具体项目内容应向委托人备案,并获得允许方可运营。

(3)买受人负责对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进行全面投资、建设和项目规范合法运营、安全管理、环境保洁(含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运营所需日常运营投入人员设备等费用、设备设施更换费、修缮费、保养费、水电费、通讯费、污水管道清淤费、相关税费等费用。

(4)买受人必须做好摊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以下要求:

①商贩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健康证等必要证照,并在摊位显著位置公示;

②商品需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或欺诈消费者;

③明确好经营范围,不得越界或销售违禁品(如危险品、侵权商品);确保食品安全;

④经营区域范围禁止使用明火;

⑤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叫卖,控制音量,避免扰民。

(5)本项目餐饮产品生产及销售相关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6)买受人必须自行清理摊位区域及周边垃圾,保持环境整洁;按需配置垃圾桶,并做好垃圾分类收运,禁止乱倾倒垃圾;涉及餐饮的摊位需配备污水处理设施,避免污染环境。买受人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等处理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买受人必须做好安全管理,负责做好经营场地范围内汛期、日常管理工作的安全和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自觉开展安全防范、应急抢险等工作。

(8)买受人不得擅自在公园内设置广告标识牌、指引牌等,如需要则要提出申请并获得委托人批准。

(9)买受人必须在显眼位置设置投诉、建议反馈渠道,及时处理纠纷或违规行为。

(10)买受人须每年自主策划组织公益性活动不少于12场次,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活动计划表,获委托人同意后开展。

(11)买受人须通过市级(含)以上媒体发布相关宣传信息宣传本项目,每年宣传数量不少于12条。

上述如涉及费用支出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方案设计及场地建设:

(1)方案设计: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制定《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设计方案》(在本公告附件项目总体布局、意向效果图的基础上可进行调整优化)和对经营范围内原有树木保护方案等材料报委托人,由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后的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后报委托人备案。

(2)投入资金及建设要求:买受人须在建设期内投入不低于130万元进行基础建设,用于包括地面、给排水和电气工程等基础设施;钢质摊位及配套管理用房搭建;消防器具;堤岸护栏、灯光亮化、监控设备、打卡点、指示牌(含指引人才生态馆的指示牌)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买受人须提交投资情况相关佐证资料给委托人进行查验。

其它具体建设要求请竞买人查阅《转让合同》。

5、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下载(2)履约担保的金额:买受人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金额为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总款的10%履约保函,并自行负责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买受人逾期30个日历天未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函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赔偿及补偿责任,且买受人应赔偿委托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采取补救措施所需的费用)。

(3)履约保证金的处置:按照《转让合同》第八条的相关约定执行。

下载下载(4)履约保函的退返:合同期满的,买受人按约定将场地及设施完好交还委托人,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退返履约保函原件。

6、摊位租金收取:

买受人负责招商、运营和管理摊位,摊位租金收取要求:摊位月营业额小于或等于6000元的,买受人可结合实际运营对摊位收取一定的固定月租金,以保障运营成本;摊位月营业额超6000元的,买受人按抽成形式对超过6000元的部分进行抽成,抽成比例不得高于10%;且每个摊位租金不超过7500元/季度。买受人须将分租摊位租金收取方式、金额、抽成比例及租赁合同等文件向委托人备案。

7、标的移交:买受人支付首期转让款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按现状现貌移交给买受人。

8、转让合同的签署:买受人支付首期转让款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在限定的时间内签署《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有偿转让合同》。

9、经营期间,因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或公共利益、改造维修等需要,或依法征用经营设施或场地,或中山人才公园整体改造维修,致使公园场地不能满足本项目经营条件,买受人无法开展经营,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的,合同无条件终止,买受人按《转让合同》第八条第四点进行撤场,委托人无息退返已缴纳转让款相应经营期的剩余月数经营权转让款给买受人。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已缴纳转让款相应经营期的剩余月数经营权转让款,计算方法如下:已缴纳转让款相应经营期的剩余月数经营权转让款=(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总款÷60)×(已缴纳经营权转让款相应经营期的剩余月数)。

经营期间,因政策需要等或中山人才公园改造维修导致部分原场地不能满足经营条件,但无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的,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委托人做出任何补偿或赔偿。

1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经营范围内所有不可移动设施(含买受人出资建设的如建(构)筑物、供电供水管线、监控、护栏等的所有权)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办理移交,且不得损坏或拆除;如有损坏或拆除,买受人需负责修复,拒不修复的,由买受人予以赔偿;买受人要在合同终止日次日算起30个日历天内撤出属于自己的可移动的经营设施(设备),逾期不撤的,视买受人主动放弃其所有权,统一归委托人自行处置;其他属买受人出资且委托人要求撤出场地的设施、建设的基础及建构筑物(含其附属物),买受人要无条件服从撤场配合工作;合同终止时,买受人按双方约定时间将场地、相关工程资料及属于委托人的资产完好移交委托人,并负责对场地进行恢复平整,如委托人有需要将场地恢复绿化,买受人也必须无条件执行。因撤场和恢复场地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以上条款均摘自《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有偿转让合同》,意向竞买者应在报名竞买前认真阅读《转让合同》全部约定条款,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接受《转让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如有需要,买受人和委托人在签署时可就《转让合同》的具体条款另行磋商调整。

11、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首期转让款、或未在委托人通知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署《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有偿转让合同》,均视为违约,拍卖人无需另行通知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告各约定条款处置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拍卖佣金、首期转让款均不予退还。如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与第一次拍卖有差价的,其差价由第一次拍卖违约的买受人补足。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缺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未被发现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应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中山人才公园“引摊入园”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20个日历天内凭委托人开具的非税收入票据支付首期转让款,第二期转让款应在****前支付。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的5%作为拍卖佣金。

支付账号信息: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银行账号:2**** 4876 403,开户行:工商银行银苑支行。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0月29至****(电话预约)

十七、拍卖人法律顾问: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

十八、咨询电话、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 陈生:**** 林小姐:****、****;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

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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