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辽开发区特色食品产业园四期建设项目—室外工程(第二标段)。
2.2项目规模:硬化、绿化、亮化、雨排水、热力等。
2.3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大街以北、八号路以西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计划投资:****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安全员具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且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在项目进行阶段必须在场且无任何其他在建项目。
4、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纳税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2022年2月至今)(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下述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且已撤销或已修复的不记入。):(1) 通住建发〔2025〕41号关于印发《通辽市****
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要求: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项目资质,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业绩得分可累加(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同一个业绩,不累计加分)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奖项,奖项得分可累加(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的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施工的同一个项目获得的奖项,不累计加分)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4、其他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三)1.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时线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不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 2.投标人限时解密投标文件时限:30分钟,投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由代理公司手动退回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可提前结束。 3.公布开标结果时限:10分钟,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无异议,点击下方“确定”,所有投标人均确定后可提前结束。(确认前投标人可提出异议,结束后不能提出异议)
注: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网上开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本项目一切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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