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实施工作,特发布此通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
二、项目位置
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位于深圳市****
三、房屋征收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五、委托内容
对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进行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含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
七、参与报名的测绘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测绘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如有);
(七)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八)报名承诺书。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8:00时止;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六路68号网格综合管理中心七楼;联系人:曾嘉琪,联系电话:****;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测绘机构。
九、其他
(一)本次公告是为了建立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测绘机构名录,最终确定1家测绘机构从事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测绘工作;
(二)测绘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
(三)参与报名的测绘机构,应当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测绘机构名录的测绘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附件:1.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房屋征收项目(航城车辆段)测绘机构报名表
2.报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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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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