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
采购项目预算:9432.84万元(用能设施更新部分:4800.73万元 ;10年运营期项目电费:4632.11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澄清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LED照明器(LED路灯)第(1)、(2)、(3)、(4)、(5)、(6)、(8)、(9)、(14)、(15)、(16)、(17)提供具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报告封面附有可查询真伪的二维码,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可查询记录截图,须出具LED照明器(LED路灯)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盖单位公章)。鉴于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检验检测报告查询功能正在升级改造之中,且官方发布信息称“报告查询请联系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投标单位若无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可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方进行证书真实性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单位在评标结束后将立即启动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核查工作,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按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该企业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储能照明器第(8)项储能电池安全性能要求该项需提供具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可查询记录截图。第(9)项需同时具备LED储能(应急)路灯认证证书和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注:该项需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并提供在国家市****
采购单位在评标结束后将立即启动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真实性核查工作,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按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该企业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式和电话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湘潭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3)联系人:张玲 罗丹 何水莲
(4)邮 编:/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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