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
  为推进我市****
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
二、更名原则和要求
1.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3.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4.体现地域特征、时代发展特色,富有历史文化内涵;
5.避免出现“大、洋、怪、重”(刻意夸大地名、崇洋媚外地名、怪异难懂地名、重名同音地名)等不规范地名。
三、投稿时间和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
2.参与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需对名称的含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投稿条数不限。
3.投稿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四、更名道路详细情况
宁钢大道:此路南起滨河东路,北止宁夏钢铁集团,总长约23.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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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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