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于****作出(2025)湘1227破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王爱武对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唐小军。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
现新晃聚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拟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随机选取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2024-2025年度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必须经省法院审核通过)。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0时00分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09: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从怀化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破产管理人【一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破产管理人【三级】
破产管理人【无】
破产管理人【二级】
破产管理人【三级】
破产管理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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