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广津示范园等站点)施工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安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广津示范园等站点)施工招标文件更正事项如下:
1.清单总说明中“附加税按0.313%计取”更正为:“附加税按0.261%计取”。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3.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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