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504-44****-852514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53,839,900元) | ||
| 服务内容 |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由智慧停车场综合楼、平台架空层及配套设施工程构成,用地面积约为9958.65平方米,智慧停车场综合楼拟建设5层,建筑占地面积约2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其中平台架空层拟用作建设普通停车场及垃圾管理用房、开闭所等配套设施,二至五层拟用作车辆维修保养中心以及智慧停车场管理调度中心等。项目拟配建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包括超充充电车位18个、快充充电车位56个,普通停车位55个,光伏系统装机功率347.2千瓦峰值,储能系统装机容量1290千瓦时等。项目估算总投资5383.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85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2.34万元,预备费256.38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通过县属国有企业、引进第三方企业合作、金融机构融资、自筹、上级奖励及龙岗区对口产业协作资金等途径解决。本次服务内容为惠州惠东产业园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采购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服务工作。 |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项目的编制人、复核人必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签章规定。编制人、复核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其它人员(不少于三个人)需有造价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且从事工程造价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选后2个工作日内与选取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中选人接到选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天内完成概算审核服务工作,并根据审核部门的相关意见,对编制审核的概算进行修编。 | ||
| 服务金额 | ¥29,520元 | ||
| 金额说明 | 服务费用:本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咨询服务费用按工作量及工作时间,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及市**** |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惠东产业园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99-****MB2D04082M-****-00106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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