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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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72812A-****-000002-5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城区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设计审查与交底、开工条件核查;(2)工程开工条件核查:确认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许可证、安全备案等手续;(3)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现场协调沟通、处理突发问题;(4)工程保修期服务:质量回访、保修监督。 2、招标规模:汕尾市**** | |||
| 招标内容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 |||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为145.39万元(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委托的有权审核单位核定的金额为准)。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符合以下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处于锁定状态的总监理工程师(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须提供人员相应证书、身份证、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可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11月 1日 0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1日 10时 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1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 -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1月 21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城投愉憬湾小区4栋二楼235商铺之二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马惠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 ,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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