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源编号:**** | 宗地编号:sn202516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面积:2309.76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 ||
| 所属行政区:邵阳市/绥宁县 | 批准机关:绥宁县人民政府 | |
|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面积:2309.76平方米 | 年限(年):70 |
| 地块位置:绥宁县**** | ||
| 容积率:1% | 绿地率:25%≤L | 建筑密度:JM≤20% |
| 限高(米):H≤36 | ||
| 公告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3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2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92.0万元 | |
| 起始价:192.0万元 |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 是否允许拟成立新公司:否 |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 |
| 是否有底价:否 |
| 最高报价人(单位):绥宁恒筑置业有限公司 |
| 最高报价:192.0万元 |
| 结束时间:**** 09时38分24秒 |
经绥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sn202516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2309.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绥宁县**** | |||
| 主要用途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1.9>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2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2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36米 | |||
| 主要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09.76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欠交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除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 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12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12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分别为:
sn202516:****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开工建设日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2、开发建设期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3、公共设施建设期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建设,宗地范围城镇道路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竣工后, 无偿交给政府。
4.本次拍卖起始价设定为19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92万元,竞价幅度为10万元/次,不设置底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交易不包括其他税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竞得人1个月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
5、该宗地成交后,土地由县土地储备中心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条件为拍卖时的土地现状,交付时,受让人与县土地储备中心协商相关事宜,土地交付日期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6、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 网》公示,并通知受让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土地利用要求与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从交付土地之日算起。
7、宗地范围内建筑布局,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绥自然资[2025]地字第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受让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
9、受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必须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税支付凭证及其 他相关资料。
10、受让方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价款、开发与利用土地。如受让方违约,按照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出让期满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重新处置。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权益股)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但欠交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除 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 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
| 1 | **** | **** 09:34:21 | 192.0万元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