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惠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省委政法委 省法院 省司法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拟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人民调解服务(目录代码:A1004);
(二)购买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三)资金来源: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经费6.6万元;
(四)主要内容:通过政府采购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服务,派驻1名人员到惠州市****
(五)项目服务对象:惠州市惠阳区社会公众;
(六)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为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调解条件或资质的人民调解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申请人应具备健全完善的人员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能够组织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三、购买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结合部门预算安排、本单位工作实际等因素,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信息,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购买服务。
四、服务内容
(一)协助点击登录查看开展现场接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在接访现场对需要调解的案件提供调解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二)协助点击登录查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协助点击登录查看指导各镇(街)、村(社区****
(四)协助点击登录查看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服务期:12个月;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4.点击登录查看根据特殊时期要求安排的工作时间。
(二)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采用按月付款支付方式,签订协议后按月考核,考核通过后支付,考核不通过则不予支付,并更换派驻人员。
(三)保密要求
服务单位要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保密协议,并对本项目的工作信息以及获取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购买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四)验收标准
1.点击登录查看对服务单位根据服务合同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考核不合格的视为服务单位违反本合同规定,服务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做成项目档案交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存档。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供真实有效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复印件、报价单等相关合法的资料(加盖公章),资料一式一份密封报送。
七、选取方式
按评审标准计算分数,详见附件《评分标准表》,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选。
八、递交纸质报名文件地点
惠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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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